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之價格篇。,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價格怎么確定
編輯:袁怡麗 | 發布時間:2024-06-27 17:55:30| 瀏覽:5540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之價格篇。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之價格篇。有限責任公司在進行股權轉讓時,價格如何確定往往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對于轉讓雙方來說,都想讓自己獲得最大利益,因此有時候很難讓雙方都滿意。股權轉讓,可能是發生在公司內部,也可能是對外轉讓。相對來說,股權對外轉讓更為復雜一些,因為本身來說,股權屬于股東,而股東屬于公司,在轉讓中還要考慮到公司的利益。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如何確認價格?這要看公司的實際情況。一般情況下,主要有以下三種方法,但同時這些方法也有一些不足之處。
一、以審計評估價格作為轉讓價
所謂審計評估,是指對企業的資產負債、經營情況、會計賬目等進行調查核實,最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業的資產情況和價值。一般情況下,評估是指對資產進行評估,審計則是指凈資產審計。
不足之處:在進行審計、評估時,企業一般無法自己完成,需要聘請專業的評估機構或者會計師事務所,那么必然要支付一定費用。采用評估法作價,其費用較高,無論是對公司還是股東抑或是受讓人來說,都相當于是額外支出。特別是對于一些小股東而言,恐怕會出現轉讓所得不足以支付評估費的窘況。
二、以股東出資額作為轉讓價
股東出資額,就是股東在公司設立時的投資額,認繳或實繳的資本。有限責任公司在進行股權轉讓時,可以將公司設立時的股權價格作為轉讓價。這種方法比起第一種要簡單一些,實踐中更容易操作。
不足之處:事物總是不斷變化發展的,公司亦是如此。一個公司的資產狀況要受多方面因素影響,處于不斷變化中。在經過一定時間的發展后,股東的出資額與股權實際價值往往已經發生偏差,如果公司不斷盈利,其實股權的價值也會上升。因此,這種方法不可隨便進行應用,有時候對于轉讓方來說略為不公。
三、以雙方協商價格作為轉讓價
在實踐中,有的公司本身經營簡單,業務不多,財務收支明了。因此,作為轉讓方來說,往往會直接進行報價,看受讓方的接受程度,如果有分歧,雙方再協商洽談,最終定價。
不足之處:協商作價,沒有確切的信息來參考評估,其實更難達成一致意見。這樣做更耗費時間,產生的分歧會更多。
綜上可以看出,不管采用哪種辦法,都有一定缺點。因此,實踐中可以采用相結合的方法,先進行評估、審計,最后再由雙方進行協商,畢竟每個公司情況不一樣。
想獲得更多資訊,請持續關注轉轉網,歡迎隨時咨詢。
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價格怎么確定
1、法律分析:(1) 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即股權轉讓時,股權轉讓價款由轉讓方與受讓方自由協商確定,可稱為“協商價法”。(2) 以公司工商注冊登記的股東出資容額為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出資額法”。(3) 以公司凈資產額為標準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凈資產價法”。(4) 以審計、評估的價格作為依。
2、按照公司設立時的股權價格確定;2、按照公司的凈資產額確定;3、按照審計、評估報告確定;4、當事人協商確定;5、按照拍賣、變賣價格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3、即由股權的轉讓方和受讓方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則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協商作價法”屬于主觀定價法,即轉讓方和受讓方可以綜合考慮企業資產的歷史、現狀與未來以及其他需要考慮的因素,確定雙方都滿意的價格。2、出資額法 即按公司工商注冊登記時的出資額來確定股權價格。3、凈資產法 即按公司某一時點經審。
4、股權轉讓的價格的確定方式:一般情況下,轉讓價格并無強制規定,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協商確認。但未作約定的,可以按照公司凈資產額作為轉讓價格,也可以按照審計、評估價格,以及拍賣、變賣價確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
5、股權轉讓的價格的確定方式:一般情況下,轉讓價格并無強制規定,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協商確認。但未作約定的,可以按照公司凈資產額作為轉讓價格,也可以按照審計、評估價格,以及拍賣、變賣價確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
6、法律分析:在法律實踐中,普通股權的轉讓價格通常由以下幾種方式確定:(1)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即股權轉讓時,股權轉讓價款由轉讓方與受讓方自由協商確定,可稱為“協商價法”。(2)以公司工商注冊登記的股東出資額為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為“出資額法”。(3)以公司凈資產額為標準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可稱。
7、套用國家稅務總局文件的表述方式,股權轉讓所得 為企業“轉讓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后的余額” 或者“股權轉讓價減除股權成本價后的差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8、套用國家稅務總局文件的表述方式,股權轉讓所得 為企業“轉讓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后的余額” 或者“股權轉讓價減除股權成本價后的差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企銘星企服整理與本文相關的熱門搜索詞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價格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規則,為什么有這些規則?
3、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案例分析
4、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司法解釋
5、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轉讓如何計算
6、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價格怎么確定
7、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一般性規定
8、公司法中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有何規定
9、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10、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制度